創立公司時合夥人出資比例 / 股權分配是非常關鍵的決定,會影響公司未來的發展。
股權分配原則: 決定誰握有大股份
避免平均分配:建議有一個明確的大股東(通常是創辦人),持股比例應達到51%以上。
除非合夥人的貢獻真的完全相等,否則50-50或三人各33%的分配往往會造成決策僵局。
投票權與股權比例一致:通常投票權應該與持股比例相符,但也可以針對重大決策設定特別的表決門檻。
保留重要事項的一票否決權:對於公司章程修改、重大投資、增資等關鍵決策,可以給重要股東保留否決權。舉例:A持股 60%,但在某些重大事項(如上市、增資、股東結構變更),需至少 70% 股東同意才能通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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